依据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对大体积混凝土定义及基本规定如下:
一、大体积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物实体最小尺寸不小于1米的大体积混凝土,或预计会因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水化引起的温度变化和收缩而导致有害裂缝产生的混凝土。
二、基本规定
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体积混凝土工程施工除应满足设计规范及生产工艺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体积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宜为C25至 C40,并可采用混凝土60天或90天的强度作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强度评定及工程验收的依据;
(2)大体积混凝土的结构配筋除应满足结果强度和构造要求外,还应结合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方法配置控制温度和收缩的构造钢筋;
(3)大体积混凝土置于岩石类地基上时,宜在混凝土垫层上设置滑动层;
(4)设计中宜采用减少大体积混凝土外部约束的技术措施;
(5)设计中宜根据情况提出温度和应变的相关测试要求。
3、大体积混凝土工程施工前,宜对施工阶段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的温度、温度应力及收缩应力进行试算,并确定施工阶段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体的温升峰值、里表温度及降温度的控制指标,制定相应的温控技术措施。
4、温控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浇筑体在入模温度基础上温升值不宜大于50℃;
(2) 混凝土浇筑体的里表温度(不含混凝土收缩的当量温度)不宜大于25℃;
(3) 混凝土浇筑体的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0℃ /d;
(4) 混凝土浇筑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宜大于20℃;.
5、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前,应做好各项施工前准备工作,并与当地气象台、站联系,掌握近期气象情况。必要时,应增添相应的技术措施,在冬期施工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混凝土冬期施工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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